石河子大学60周年校庆捐赠项目一览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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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 类别 |
序号 |
项目名称 |
设置地点 |
金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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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园 文化 景观 及 纪念 雕塑 |
1 |
大型壁画(浮雕) | 会堂门厅 |
13万左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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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文化石一块,书写内容″石河子大学博物馆” (自然石材) | 北区会堂东南角 |
15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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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纪念亭一座 | 中区未名山 |
20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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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圆雕(跨跃) | 东校区 |
10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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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白求恩雕塑 | 医学院 |
9万左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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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李时珍雕塑 | 药学院 |
9万左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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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南丁格尔雕塑 | 护校 |
9万左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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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小品雕塑两件 (晨读、同学) | 16-19号宿舍楼之间 |
10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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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小品雕塑(诗碑、文化名人) | 中区未名山 |
9万左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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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和谐校园(群雕) | 农学院 |
20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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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念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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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绿地2片 | 杏林区医学院九楼南两侧 |
1万/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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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榆树1株 | 杏林区医学院九楼南两侧 |
0.5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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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苹果园2-4片 | 原红楼南 |
1万/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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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西伯利亚云杉4株 | 会泽区行政楼前 |
0.5万/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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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林2-4片 | 会泽区行政楼西 |
1万/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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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暴马丁香林 | 6号楼南 |
1.5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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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李子林 | 8号楼南 |
1.5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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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白桦林 | 2阶教南 |
1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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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山楂林 | 信息工程学院东 |
1.5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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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林2片 | 农学院楼前东、西 |
1.5万/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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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|
葡萄园2片 | 农学院东西副楼 |
1.5万/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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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|
林1片 | 绿苑区东副楼东 |
0.5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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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|
林2-4片 | 会堂东 |
1万/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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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|
林2-4片 | 北区运动场西 |
1万/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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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|
林1片 | 清真餐厅西 |
1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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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室 设施 |
1 |
教室多媒体设备及桌椅(单班教室) | 新建综合教学楼 |
3万/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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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教室多媒体设备及桌椅(大教室) | 新建综合教学楼 |
5万/间 |
石河子大学60周年校庆捐赠管理办法
2009年9月,我校将迎来建校60华诞。为确保60周年校庆捐赠工作顺利进行,规范捐赠资金和物资的接收、使用和管理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条 捐赠原则
(一)校庆捐赠是捐赠方的自发行为,坚持自愿的原则。
(二)捐赠资金和实物,捐赠形式和数额不受限制,但必须遵守法律法规,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。
第二条 捐赠项目
(一)教育与发展奖励金项目:各类奖学金 、各类助学金、各类科研与学科建设奖励金。
(二)校园文化景观、纪念林、纪念雕塑、教室设施捐赠项目(详情见附件)。
(三)根据捐赠者的意愿设立其他捐赠项目。
第三条 捐赠形式
(一)校友捐赠可以个人、原班级、年级、专业、系院为单位,也可在当地校友会联络处组织下进行。
(二)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捐赠可直接与校庆办联系。
(三)捐款可通过银行转账或网银捐赠(须注明捐赠对象、项目及捐赠者的单位、姓名、原所在系院、毕业时间和联系方式等),也可直接将现金交至学校计财处,计财处将捐赠个人或单位名单报校庆办登记备案。
(四)现金捐款由学校计财处为捐款人出具捐款票据;实物捐赠由校庆办登记并出具证明。
(五)其他捐赠可直接与校庆办联系。
第四条 捐赠管理
(一)学校60周年校庆捐赠由校庆办统一协调组织。
(二)严格按照专款(物)专用的原则,捐赠资金或实物一律不得擅自挪作他用。
(三)捐赠财物的使用应充分尊重捐赠者意愿,捐赠者有权了解其捐赠财物的使用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(四)捐赠者明确捐赠用途的资金,按捐赠者意愿使用;对没有明确捐赠用途的资金,由学校统一安排使用。校庆捐赠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。
第五条 鸣谢方式
(一)捐赠者姓名和身份,捐赠项目及数额,征得本人同意后在石河子大学校庆网站和校庆专刊上公布。
(二)对于捐赠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捐赠单位,捐赠价值5万元以上的个人,可申请获得学校相关奖助学金冠名权,或可在校园文化景观、纪念雕塑、纪念林、教室铭刻捐赠单位、捐赠者姓名。
(三)对高额捐赠者,根据捐赠者意愿协商鸣谢方式。
第六条 捐赠及联系方式
(一)捐赠方式:
1. 开户银行:中国银行石河子大学支行
开户名称:石河子大学
帐 号:368100681308091001
汇款用途:石河子大学校庆捐资
2. 开户银行:中国农业银行石河子兵团分行向阳支行
开户名称:石河子大学
帐 号:725401040001236
汇款用途:石河子大学校庆捐资
3. 开户银行: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大学分理处
开户名称:石河子大学
帐 号:6500163080005000004
汇款用途:石河子大学校庆捐资
(二)联系方式:
校庆办:谭富才 0993-2057556 2580268
计财处:李庆德 0993-2058058 13709930168
校友会:林 建 0993-2058300 13031320989
第七条 本办法由石河子大学校庆办负责解释
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
我是1983年2月毕业于石河子农学院农学系,毕业后留校在马列教研室也就是现在的政法学院,当了三年的民族理论老师,1986年7月调到新疆社会科学院,非常想念母校!希望邀请我们参加!